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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要儿媳,不要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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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剑士,首先要做到的是握紧剑,连剑都握不稳,剑术再精湛都是徒劳无用。”

    “身形姿势无需标准一致,关键是要把握好平衡,这你还做的不够,必须做到单边立在木桩上,两个小时不动分毫,让自己与脚底接触到的物体合二为一,生根粘合。”

    “艾薇,你这样的斩击是不对的,明明可以更有力,穿透力更强,细心感受剑锋的锐利程度,如何将锋锐叠加,而非磨损。”

    伊丽娜手把手教导艾薇,都是些细微上的东西,叶煌观看着,亦捉摸出了不同的门道,只是总体太单薄,不足以形成系统的认知,主流的朝向模糊。

    “可否一起练剑?”他到她们面前,做出邀请。

    他的邀请,她们拒绝不了,于是直到天大亮,三人都在互动的过程中度过。

    “不愧是剑圣大人,我们在您面前,如同小孩子一样。”伊丽娜喘着粗气,右手撑着大剑,左边手抹着淋漓的汗水,身躯蒸腾着热气,神情极其酣畅爽快,金色的长发在朝阳下熠熠生辉。

    按理来说,她应该沮丧,再怎么乐观积极,被叶煌毫不怜香惜玉的连番打击,起码的失落,怀疑人生是该有的。

    “唉,姐姐在剑圣大人面前是小孩,而我就像还不会走路的婴儿,四条腿爬。”相比之下,艾薇倒是垂头丧气,满身狼狈地靠着她姐寻求安慰,其实撒娇居多。

    叶煌保持谦逊的美德,摇摇头:“多吃了几年饭而已,我二十几岁的时候,可比伊丽娜你差远了。当然不只是你,恐怕都不如艾薇。”

    “这么说,剑圣大人多少岁了?能保持如此年轻的状态,理应少年时期就已十分强大了才对,镇长猜测你为东方古国,受圣灵庇佑的天生奇才,怕是比我年纪都小的时候就已经是剑圣。可你刚才说的否定了镇长的猜想。”

    “剑圣大人您是有永葆年轻的秘法吗?如果有,可不可以教我们这······”

    “停!”

    面对这俩姐妹天马行空的思维,叶煌挥手将她们打住,说道:“周围的妖魔,我清理干净了,回来告个别,给个礼物,以后有缘再见。”

    他说完人就消失,临走之前,双手两根食指分别点在俩姐妹的眉心,留下精神种子,里面就包含了延缓衰老的术法。

    接着,身影出现在那位老镇长面前,为这个老人点破其所谓‘剑圣领域’的隔膜。这世界的剑士武力等次,其实和他认知的相通,剑师等于锻体,大剑师等于练气,而所谓的剑圣领域,大概就是筑基。既然已有准备将此小世界纳为己有,洒下些火种,有必要,再者接受了招待,总要付出点儿什么。

    在沧霖镇半空,叶煌捏碎了一枚仙玉,一定范围内,无差别降下福泽,缺胳膊断腿、大小疾病者,几乎转瞬痊愈。

    这刻他以最大的善意对待他们,下刻就该他们承受他的恶意了。

    “人世间,多哀愁,沙雅、鹿音,你们接受了那印记,便注定沉沦于无穷无尽的迷茫挣扎,尘世长明灯会带着你们,踏上通往人类最深刻的路途,做好准备了吗?”

    左边是沙雅,右边是鹿音,他掌着她们的头,灌输着最基本的存活要素,接下来他就不会再管。

    她们生是生,她们死是死。

    大不了再找几个有资质的小女孩来试一试,又没损失。

    叶煌凌空,化作幻影飞到远处,找准方位,便抽出一柄巨大无比的黑剑,搅动风云,自高处将黑剑抛下。巨大黑剑狠狠插在大地之上,顿时山川破碎,地面震动,无数树木倒塌,一副十级天灾的景象,不知有多少活物被埋葬。

    “留下一柄本源魔剑,这里就是我的领地了,想来这残缺的世界意志也做不出像样的反扑,最终只能妥协。”

    “差不多,是时候回去了。”

    到来时的地方,叶煌破开空间,进入通道,不多久就回到了原来世界的公园内,立在那棵大树下。

    与那剑士世界相比,他这家乡的灵气是匮乏了许多,可有些东西是那剑士世界没有的,比如冥冥中的道韵,悠久古老,长达亿万年的气息,意境难以言喻。

    回来后,他的手机就响了,是老妈钱晴的电话。

    因为工作的原因,她和老爸都不能陪同他来帝都报名,所以电话很勤快,基本每天一通话。

    “儿子,你那边怎么回事?一直没有信号,电话怎么打也打不通。”

    划开接听,那边首先是有所预料的质问。

    叶煌随即给出说辞:“我在一个禁止通信的地方参观,玩得太开心,让老妈你担心了,而且我这么大的人了,也不要过于操心。”

    “说的轻松,是谁走失两个月的?好好听话,每天一个电话报平安,你不打,我来打,再接不到,以后回来好好收拾你这不孝子!”

    “是我错了,老妈,手机电量不多,晚上再打电话。”

    “怎么,嫌你老妈我烦了?不爱听,挂就挂吧,对了有一件事情得警告你,老林家搬回来了,他家那儿子,也读帝都艺校,你们俩混小子又到一起了,让老妈我真担心,记得我要的是儿媳,不是女婿!”

    钱晴最后的话,把叶煌雷得外焦里嫩,这是什么跟什么呀?

    不过这也让他想起了,此地从小到大唯一的挚友,林晓枫。与王江平、钱洁莉、高集等互损互害的狐朋狗友不同,那是他真正交过心的朋友。

    或许是因为他们曾经走得太近,并且两人都是高颜值,不知道出自哪位腐女名家之笔,竟然硬生生将他们凑成了一对,不仅有小说生动的描绘,还有精致的插图点缀,恰逢那个时候‘基友’当道,压力可谓山大。

    尤其尴尬的是,双方父母都有耳闻,传得那叫有鼻子有眼,大约只有当事人肯定自己的清白。

    更加狗血,当初周忻鱼还由于传言,吃林晓枫的醋,多方针对,简直吐血都要吐三升。那时苦恼,现在想想觉得好笑,不恶搞别人,就被别人恶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