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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精与献血是两个概念。
至少从报酬上来说,完全是两个概念。众所周知,献血没钱拿,纯义务式的,献完之后回去还得补养一阵。而捐精,只需要哆嗦几下……
叶欢哥仨儿犹豫了,准确的说,是想退却了。
嘿嘿干笑两声,叶欢三人便打算撤退,没利益的事情他们才不会干,至于爱心……叶欢三人的爱心仅限于福利院范围,超出这个范围,恕不奉献。
医生满怀期待的瞧着三人:“献吗?献血后会有爱心献血证书,还有小礼物奉送哦……”
叶欢一指猴子,瞎话张嘴就来:“我们突然想到有急事,他家老婆这会儿估计在给他戴绿帽子,我们帮他捉奸去,此事十万火急,片刻耽误不得……”
猴子配合很有默契,立马一副颓废而愤怒的模样,仰天黯然长叹:“家门不幸……”
“行了行了,你们这号人我见得多了,捐精就屁颠儿屁颠儿的上赶着来,献血就一个个跑得比兔子还快,以后你生命有了危险看谁来救你,麻木不仁!”医生的眼中露出深深的鄙夷和嘲讽。
叶欢被他的眼神刺痛了。
妈的!不就献血吗?百二十多斤今天就撂这儿了!
走回去,叶欢重重坐下来,猛地一拍桌子:“老子来献!先抽两斤热热身!”
医生:“…………”
猴子和张三:“…………”
“两……两斤?”
“对!两斤!”叶欢豪迈得一塌糊涂:“抽完给我证书和小礼物,……多给点儿小礼物。”
医生怒了:“你当是菜市场买猪血呢?两斤我直接送你一棺材!”
“最多能献多少?”
“人体一次献血最多不能超过400cc,超过就有生命危险。”
“那就400cc!”
填表,化验,医生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猴子弯腰小声道:“欢哥,你可想清楚了,别听报纸电视的宣传,血献出去可得补很久,伤元气呀……”
叶欢咬着牙冷冷道:“伤就伤,老子见不得这家伙的嘴脸,咱们因为穷困已经受过不少白眼儿了,如果再因为人品而受白眼儿,我们活着有什么意思?献!”
猴子和张三便不再劝了,叶欢是个很有主见的人,从小到大,哥仨儿的任何事都是他拿主意,说一不二。
半个小时后,医生化验完毕,确认叶欢的血液很健康,没有任何问题,于是拿出一根粗长的针头,瞅准叶欢胳膊上的静脉,冷不丁一针扎下去,叶欢吓了一跳,条件反射般情不自禁往后一缩,接着,叶欢发出杀猪般凄厉的嚎叫:“啊——啊——”
叫声高亢而绵长,经久不息……
医生一脸痛苦,使劲摇晃着他的双臂:“你叫什么!你叫什么!”
“啊——痛死老子了!啊——”
“你痛什么!你有什么好痛的!”医生额头的汗珠滚滚而下,咬牙切齿道:“……刚才这一针,扎到我了!你痛什么?”
叶欢:“…………”
猴子和张三满头黑线,陪笑道:“头一次献血,太紧张了,大夫您受累,咱们再来一次……”
医生嘴张了张,看来想骂几句脏话,又顾忌到叶欢无偿奉献爱心的精神可嘉,只得恨恨的忍住一口气,换了一副新的针头。
“这次别往后缩了,真怀疑你们是不是来捣乱的……”医生不满的咕哝。
这一次进行得很顺利,给静脉插上针头后,殷红的鲜血便缓缓流到了血浆包里,一根烟的工夫,已经积满小小的一包了。
叶欢脸色有点白,说不清是虚弱还是害怕,隔了很久,不经意间回头一看血浆包,已经满满的一包了,叶欢脸色愈发苍白,额头冒出了虚汗,两眼从惊恐渐渐变得黯淡,憋了很久,才从齿缝中迸出几个字:“操!今天才知道,原来老子……晕血!”
说完叶欢果断晕了过去……
献血车里三人大惊失色。
“怎么办?怎么办?”医生急得脸色比叶欢还苍白,这位爷如果出了事,他可是要负责任的。
猴子跺脚道:“你快给他输血啊!把血还给他!”
医生二话不说,又开始给叶欢输血,刚刚献出来包含爱心与奉献的热血,一滴不剩的又输了回去。
不知过了多久,叶欢在猴子和张三拼力摇晃下,终于悠悠醒来。
茫然而虚弱的四处看了看,叶欢声音沙哑:“我没死?”
猴子泣不成声:“欢哥,你终于原地满血复活了!”
医生气得瑟瑟发抖,这三个家伙今天绝对是来砸场子的。
“没事就走吧,快走!”医生铁青着脸,往外赶人。
猴子和张三也觉得不好意思,赶紧扶起叶欢准备闪人。
叶欢蹒跚走到车门口,身形一顿,仿佛想起什么似的,转身颤巍巍的朝医生伸出手……
医生一脸警惕:“你想要什么?”
“礼物……小礼物……”叶欢语气无力,像临终的病人。
医生那个愁啊,脸都绿了,果断扔给他一个小指甲剪,赶苍蝇似的挥挥手,警告道:“以后别来了!”
叶欢露出了虚弱而满足的笑容,三人蹒跚离去,那么的欢天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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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
沈睿坐在三叔沈笃义的院子里,仍旧一脸温润如玉般的浅笑,亲切而不失大方。
沈笃义捧着手中一盆白绿相间的兰花,口中啧啧有声,喜爱之色,溢于言表。
沈睿坐姿很端正,像在课堂上认真听讲的小学生一般,在长辈眼里,他一直是个彬彬有礼,极有教养和风度的乖巧孩子。
“三叔,上回您的蝴蝶兰失手剪断了,很可惜呢,侄儿送您的这株瓣莲兰,是在大理极寒的高山上采来的,当地花卉协会的人说,这株纯正野生兰花极为罕见,当地拍卖会上更是拍出了400万的天价……”
沈笃义皱了皱眉,斥道:“闭嘴!别提钱,多好的花草,提钱污了灵性!”
沈睿轻笑道:“是,三叔,侄儿素养不够,倒是俗气了。”
沈笃义凝视着手中的瓣莲兰花,喟叹道:“兰者,花中君子也。我这一生费尽心力爬到今日高位,许多事情做得不够磊落,有时候想想,做人连这素洁幽雅的一株花草都不如,实在羞惭无地……”
沈睿一凛,坐姿不自觉的更挺拔了,神情有些凝重。他在咀嚼三叔的这番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是偶发感慨,还是意有所指,若是意有所指,那么他指的是谁?是那位与家中几位长辈斗得昏天黑地的大伯,还是指他自己?事情做得不够磊落到底是指什么事?
处在沈睿这个层面,别人一句话说出来,往往不会直截了当,这也是中国官场千年来形成的规则,语言之妙,妙在含蓄内敛,喜怒不形于色,往往一句轻描淡写看似无意的话,里面往往蕴藏许多深意,如果不能领会,也许机会便与自己擦肩而过了。
然而沈睿还是太年轻了,二十多岁虽然已是副处级干部,毕竟靠家族势力的捧抬,人生阅历官场经验这种东西,家族却不能给他,完全靠自己的天赋。
冥思许久,沈睿仍不解其意,于是小心翼翼道:“三叔的意思是……”
沈笃义淡淡扫他一眼,目光很快又回到手中的兰花上,道:“我没什么意思。”
沈睿苦笑,家中诸多叔伯,惟独三叔与他最为亲厚,可惜三叔久浸官场,任何话都没有一语点透的习惯,包括对他这个侄子。
不知为什么,沈睿总觉得他与三叔之间仿佛隔了一层什么,看似近在咫尺,实则遥不可及,三叔城府太深,沈睿根本把握不住他的心思。
“三叔,前些日子公安部方部长亲自干预的宁海人质案,那位劫匪的底细我已经查到了,他叫叶欢,无业游民,市井习气颇重,与一女子同租一室,再加上两名男子,他们四人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关系很铁,以前叶欢靠勒索拐骗为生,目前在宁海一家中型公司上班……”
沈睿脸上又出现了温润的笑容:“跟三叔猜想的一样,叶欢和那三人真的是孤儿出身,二十年前,叶欢在宁海第一人民福利院的门口被发现,有趣的是,他被丢弃的日子,正好与大伯一家流亡宁海的时间相吻合……”
沈笃义捧着兰花的手突然一顿,接着又若无其事的继续欣赏着。
叔侄之间沉默许久……
沈睿轻轻道:“这个叶欢十有八九便是……三叔,如果让大伯把他接回了家里,其后果恐怕是我们都不愿看到的,趁着这事儿还剩一层窗户纸没捅破,不如……”
沈笃义默然无声,一双眼睛盯着兰花,仿佛浑然忘我的在欣赏一位绝世佳人一般。
沈睿瞧着他的反应,等了许久,脸上笑得更甜了,眼中却闪过一抹掩饰不住的浓郁杀机。
“听说南越的雇佣兵身手好,而且信誉更好,事成事不成都不会出卖雇主,三叔,我会办得不留任何痕迹……”
沈笃义仍不出声。
沈睿离开之后,沈笃义才放下手中的兰草,望着空荡荡的院子叹了口气。
这个侄子,外表温文有礼,可性子却歹毒无比,像极了他的父亲,凡事赶尽杀绝,实在不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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