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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
赵飞青抓住他,捧着他的脸,在左颊右颊各亲了一记。
“老妈!”
“Fly!”
羞怒的低吼!
“好好相处啊,儿子们!”
挥挥手,放人。
“小娴,我记起来了,你是我的第一个朋友,你请我吃肯德基。
当时我觉得那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所以从此油炸类肉食成了我的最爱。
我爱的,或许不是食物本身,而是对你的记忆。
你让我明确知道自己的存在。
“
两位金先生早就在脑海里交流过了。
一直以为自己是这个身体原住民的金公子,在得知自己是十岁之后才生出来的人格对后,郁闷了好久。
但同时,他也想起来当年那个小女生正是奉娴!
他一直是记得她的,虽然不知道她对他竟是这么重要!
可是他有着最敏锐的直觉,所以当奉娴前来求职时,他就是在一群厨师里挑中了她。
不是因为她出身于神秘的奉家,也不是因为她煮的东西特别好吃,当然更不是因为她是里面最年轻貌美的……好吧——这是原因之一,金公子对德高望重皱纹多的厨师没有爱……从一开始,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时候,他就希望将她变成家人了。
而现在,当原住民金先生与他的意识互相交流之后,那些属于金先生的记忆,也变成金公子的了,所以他更知道了奉娴对金先生的意义不仅仅是青梅竹马的爱人而已,在所有人都遗忘掉他的那段岁月里,只有奉娴能证明他的存在……他的父母不要疯掉的儿子,所以塑造了一个新的儿子。
幸好他有奉娴,奉娴记得他、奉娴知道他。
每当他钻进牛角尖想将自己毁灭时,奉娴就是他唯一清醒的良药。
她在,所以他在。
当金先生的记忆像幅滚动条,彻底在金公子的意识里展开时,他看到了更多——抱括十岁以前的记忆:食物中毒几乎丧命、几次未遂或已遂的绑架;最惨的一次是被毒打、饿得奄奄一息,还亲眼看到保镖为了保护他而被活活打死;然后,他差点被撕票。
终于被救出来之后,天天在恶梦里尖叫哭醒,总是神智不清,被判定精神失常……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竟然承受了那么多……要是他这个执垮子弟遇到了,一定挺不过去吧?
金公子承认自己不够坚强,然而他这样的人或许有些软弱,恐惧黑暗事物,但同样的,他的心很柔软而宽容。
所以他很轻易就接受了浑身长满尖刺的金先生存在于他体内的事实,对他的冷嘲热讽,虽然难以招架,但也不轻易感到羞辱或委屈了。
甚至在爱情上……好吧,他吃醋!
没有道理的吃醋!
可是就算吃醋,金公子也愿意接受“两个人”
将共同拥有奉娴的事实。
“可是我不愿意接受,奉娴是我一个人的。”
金先生很坚决的说道。
然后命令另外一个人:“我可以接受你的存在,但当我跟奉娴在一起时,你最好消失。”
“很抱歉,办不到!”
金公子对此绝不让步。
于是两个人又吵上了!
有时脱口吵出来,有时在脑子里吵。
坐在一边看戏好久的奉娴,姿势从端坐、靠坐,最后变成半躺在长沙发上,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
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了。
从温泉别墅回来之后,已经过了八个小时以上,由于金郁骐没心情吃晚餐,也不让奉娴进厨房去忙,所以奉娴只好随便将冰箱里现成的东西加热,草草解决了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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