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活该”
我恶狠狠地吐出这句,心里忍不住得意的大笑起来。
《末日遗产》完
突然进化【一】两年前
收费章节(8点)
突然进化【一】两年前
dna,也被称之为基因,遗传因子,它是遗传的物质基础,通过复制基因,遗传信息会被传递给下一代,让下一代出现与上一代相似的性状。
人类体内也有着好几万个基因,它们决定了人天生的相貌,外观,体型,力气大小,智慧的一切属性,它们就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
我在听到这个词语的时候,脑子里总会想起一些别的事情出来,因为有人告诉给我的理论让我觉得其实人世间所有的事情都已经是决定好了的,它从一开始就埋藏在了你的基因里,你会长多高,你会有多爱唱歌,你会什么时候死去,这些东西全部以人类意识不到的方式深埋在我们未曾完全参透的那个领域,决定着所有人类的宿命。
没有人能够逃脱宿命。
基因有两个特性。
复制和突变。
复制是指它会忠实的完完全全复制上一代的基因,让下一代的性状与其几乎完全一致,但同时,基因也会有着调皮的一面,它也会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变化,那就是突变,比如一个长尾巴的的狗突然生出了一条短尾巴的狗,比如一个白色羽毛的鸟儿突然生出了一只黑色羽毛的小鸟,这些不可控制,不可预知的突变,参杂在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也因此才会有了这么丰富多彩的世界。
人类一直妄图控制自己的基因,作为地球上最为耀眼的存在,人类解开了基因奥秘的大门,它们神秘却又不可思议,掌握了它,你可以活到两千岁,掌握了它,你可以一跳三米高,掌握了它,你可以从此不再生病。
这是人类的幻想,也是人类一直想要实现的目标。
但是,我在这里想要告诉各位的是,这种对人类有益的进化的确存在着,但是太过缓慢,短短的几百年甚至几千年根本算不上时间,上万年的时间进化史早已不再是稀奇,但如果真的有一天,人类突然学会了掌控自己的基因的话,真的不见得是一件好的事情了。
这件事情是我最开始接触到的不可思议事件,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得知了吕布韦的真正身份并且和他成为了好友,时间算起来的话,已经过去了整整两年多了,只是当时的事情还是让人记忆犹新,我在那个故事里面,彻彻底底的失败了一回。
其实我没有想要把这个故事写出来,因为我一直都在想一个人,这种情况知道前一段时间才有好转,我也终于明白其实过去了的事情就不会再重来,吕布韦一直想让我从那段往事里面走出来,他劝了我很久,也内疚了很久,我总是笑嘻嘻的安慰他,但心里却总是越发沉重。
所以我决定还是要把这个故事写出来,给这个事件画上一个句号,失去的已经失去,那么正在到来的,就请你好好把握住它吧。
让我们的时间,回到两年前。
两年前的那个时候,我还是一个碌碌无为的小说家,因为这实在是一个饿死诗人的年代,我这样的文艺青年显然只能改行去写小说,我认识的人里面有那些非常坚持自己的诗歌梦想的人,他们说打死都不愿意写小说养活自己,所以他们真的快要饿死了。
我是一个不一样的存在,因为我不仅仅喜欢写点小诗,我也爱写故事,故事里面的人物遵循你设定的命运一步一步走到结局的感觉真的很棒,仿佛自己成为了操控一切的上帝一样,看着自己的小说里面人物的喜怒哀乐,好像自己也能体会到一样。
所以我我喜欢小说,也喜欢写小说。
可是我一直火不起来,只能在一些杂志上随随便便发表两篇小说挣一点生活的必需品,当时我跟一家杂志的出版社签了约,大概会为他们写六个月的专栏,那是我有史以来最为靠谱的小说家工作,签约的时候自己欣喜若狂,半夜都差点笑醒。
当然,后来我发现这只是自己的一番幻想,在写最近那些长篇的小说以前,我实在没怎么火过。
我就是这样认识的吕布韦。
前面的故事里已经花了很大的篇幅去介绍吕布韦的身份,这里我也不做详细介绍了,只是说一句,当时的他在我眼里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出版社编辑,带着斯文的眼镜,端正的五官,很是风度的谈吐,好听的嗓音搭配上渊博的见识,他作为我的责任编辑跟我谈事情的时候无疑我是愉快的,因为他的这个身份实在是很到位的一个角色,如果我是一个女作家,我一定会爱上这个男人,可惜,我也是个男人。
当时的我只是一个小作家,第一次跟他见面,约在了一家咖啡厅,他给我推荐了一杯咖啡,具体是什么种类我已经忘记了,但是当时他喝着咖啡悠闲地样子让我很是羡慕,仿佛真的碰到了世外高人的感觉。
吕布韦很负责的给我解释了我需要做的事情,就是为那个杂志的一个小专栏写一些短篇的恐怖故事,那个专栏的名字就叫《邓龙事件薄》,全部都是以第一人称写的短小灵异故事,我需要半个月交稿一篇,大约五千字左右。
我为了这份工作很是花费了心思,天天埋头苦思,就是为了写出好的作品好让自己真正的走上一个名符其实的作家角色,至少不要在别人拿到我的名片的时候还会问我这个尨字是不是读龙。
我叫邓尨,别人全部叫我邓龙。
吕布韦的知识很丰富从这里就能看得出来,他看过我的名片以后直接叫出了我的名字:“邓尨先生么,不过,这个名字好怪,不好意思,但是真的很怪,不如笔名叫邓龙的好,这样读者也比较好记。”
从此,我的笔名变成了邓龙。
这根水浒传里面的一位同志的名字一模一样,火起来也比较顺耳。
我接受了。
如果不是那天的事情,我或许永远不会知道吕布韦这个家伙隐藏在背后的身份,我只是写我的小说,他只是做他的编辑,或许不久之后,我跟他就陌路相逢,两顾无言了。
那一晚,他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一个女大学生...
她是走了什么狗尿运?换了一颗健康的心脏,让她可以随心所欲地活着。她还多了一个身手好,脾气好,对她好的私人贴身男保镖,让她尽情欺负。最重要的是还有一群秀色可餐的小鲜肉等着她来挑,她只要一勾勾手指,春天就在眼前。美,这一切太美好了。只是隔壁老王是怎么一回事?...
新书我真不想当大佬发布,欢迎来访!我若成皇,众皇皆应俯首称臣。我临帝位,众帝都来朝贡纳降。华夏国学生徐少明魂穿异界,还未成年就当奶爸,收了一条洪荒异种铁线吞天蟒黑妞做女儿。灭宗门立仙庭。拳打不服,脚踏万界。仙尊阻我,打!打!打!。道祖拦我,吞!吞!吞!一统万界星域!(老铁来吧,一起证道异界。不喜者勿入。书友群号699072040)...
安家大小姐嫁给了北阀最有名的少帅。人人都说,少帅怎么会看上那个死胖子,少帅一定是被下了降头。安笙单手托腮说夫君他们说你是被我下的降头。第二日,整个榕城的算命先生都说,安家大小姐和少帅是天作之合,安小姐是富贵命,旺夫!安笙和少帅成亲几年无所出。人人都说,肯定是安家大小姐肚皮不争气,生不了孩子。少帅商量笙笙,给为夫生个孩子吧。安笙拒绝。第二日,整个榕城的百姓都说,少帅身体不行,这辈子都让女人生不了孩子。安笙怒,直接压倒劳资要给你生孩子,让那些人知道,你身体好的很!...
手持命运之书,降临诸神世界。执掌命运,凝聚神格,自大地而上升华,高举王座升到天上。众神不是万能的,而我无所不能。雷鸣-格兰特。PS喜欢信仰封神类书籍,但限于本人见识有限,本书并非DND体系,全书按照我个人构思写的,不喜勿喷。...
最唐门是由作者王袍所著,第三中文网免费提供最唐门全文在线阅读。三秒记住本站第三中文网网址wwwbiquge0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