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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狮子公国的历史久远,已经建国四千多年来,黄金狮子公国的名称由来,是因为建立公国的第一位王者的名字,叫做黄金狮子穆巴。
据说这个外号来自穆巴的魔宠,一头真正的黄金狮子,这头黄金狮子的来历一直是一个谜,因为黄金狮子是神界才会诞生的存在,在人间诞生一头黄金狮子绝无可能。
正是在这头黄金狮子的协助下,穆巴和他的伙伴们打下了一个大大的公国,雄踞在大陆的南侧,与北侧的布鲁公国遥遥相对。
这个小镇叫做铁木镇,因为镇子以前是偶遇盛产铁木而闻名,后来铁木的资源消耗殆尽,附近的山上已经很少能够见到铁木,但是铁木镇的名字依然把保留了下来。
孙刚变小了身体,一只黑色麻雀大小的乌鸦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就进入了镇上唯一的一间酒馆。
铁木镇在繁华的时候,整个的一条街都是酒馆和客栈,可惜的是随着铁木的砍伐殆尽,铁木镇也冷落了下来,只是有很少的探险者或者佣兵偶尔来到这里。
已经是初春的季节了,酒馆门上面是是两扇高高的窗子,现在的窗子正打开了一半,孙刚没有惊动任何人就飞入了酒馆,停留在了酒馆的横梁之上。
进入了酒馆,孙刚就知道为什么在初春的季节会开着两扇窗户了,里面药草的气息把孙刚差点顶了一个跟头,这是什么药草,怎么这么臭。
在酒馆的大厅里面,高高低低的扯了几根绳子,绳子上面晾着的,是一种萝卜似的植物根茎。
孙刚用神念探查了一遍,好凄惨,整个酒馆里面一个人都没有,没有客人上门的酒馆,难怪会在大厅里晾晒这种臭东西。
这个酒馆极小,大厅的后面仅仅有有着五间房子,根据孙刚的经验,这样的小酒馆同样会提供住宿的需求,也就是说,这里的住宿人数不可能超过这五间房屋了。
看梁柱的颜色这个酒馆存在好多年了,在这样的地方闻臭气可不是孙刚的作风,正要从来时路飞出,却听得酒馆的门被人一脚踹开,几个人骂骂咧咧的走了进来。
终于有喜闻乐见的节奏了,闲着无事的孙刚决定看一出免费的好戏,鼻端的那点臭气自然难为不住孙刚,一道法力隔绝在了鼻端,孙刚静静的观瞧。
下面一共进来了五个人,如果不是衣服破旧了点,倒是有些佣兵的打扮,如果这也算佣兵的话,估计是最穷苦的佣兵了,有两个人的裤子上面都打了大大的补丁。
五个人当中,领头的手中拿了一柄双股的猎叉,剩余的四个人手中拎着的是木制的长矛,还有个人背了一副弓箭,五个人仅仅是猎叉和弓箭算是兵器,其余的就是一根木棍削成的,这样的组合也算是寒酸的了。
五个人冷不丁的被臭气一熏,也是差点吐了出来,
这里晾晒的还真不是孙刚想象的药材,而是一种食品,这是当地的一种特产,名字叫做地蜜。
这种地蜜只有在初春的时候才会有,初春的时候会有一缕嫩黄的萌芽产生,在萌芽的地下,就是这种萝卜样的根茎。
这种嫩黄的萌芽出现仅仅十几天的时间,在这之后,这一缕萌芽就会消失不见,就再也不能发现这种地蜜的踪影。
现在地蜜的味道是臭不可闻,在晾干以后,加入少量的糖水发酵,最后就会形成一种跟蜂蜜类似的液体,不仅一点的臭气都没有,甜度还要在普通的蜂蜜之上。
这一屋子地蜜的价值,就在一个银币以上,一个银币的价值,在这个靠近山区的偏远小镇上,可以抵得上一个人一年的收入了。
不管什么时候,金钱的魔力是无穷的,没有人会认为金钱会散发出臭味,现在下面的五个人就认为现在的味道很好。
“老大,这个小子什么时候偷偷挖了这么多的地蜜,我们发了。”
带头的大汉横了说话的大汉一眼:
“二狗,你也就这点出息了,这点地蜜也放在了眼里,难怪一辈子都没有出息。”
被唤作二狗的大汉挠了挠头:“老大,好几天都没有吃饱了,这山上的也为也是越来越难打到,肚子饿,自然出息不时很大。”
一言既出,周围几个都在哄笑了起来,另一名大汉说道:
“那个小崽子没有在这里,大家分头看一下,有什么值钱的财务,一并拿走。”
五个人分头开始翻箱倒柜起来,可惜的是这一间酒馆太过于贫穷,实在没有什么好东西,最后另一名大汉不舍气,冲进了厨房,把米缸中的半缸米倒入了一条布袋,斜背在了身上。
这些人就是打家劫舍都不是一把好手,在孙刚的神念中,明明在水缸的地下有一个小洞,里面藏着几枚银币,那个大汉都把米缸给搬起来了,就不会再去看一下水缸。
这明显是寻仇来的,这五个大汉不知是什么路数,在这里动静不小,偏偏没有一个人敢来问一下。
有几家站在门口探头探脑的看了一眼,见是这五名大汉,就把头飞快的缩了进去,这缩头的速度和受惊的王八有的一比。
虽然不知道酒馆的主人到底是谁,这周围的邻居也太不给力了,就算不来帮忙,至少应该去通知一下,让对方不要傻傻的闯进来吃一个哑巴亏才是。
孙刚也在好奇对方口中的小崽子,难道这酒馆的主人是一个小孩子不成?住在这里的人太穷,房间里几乎没有什么衣物,让孙刚无法辨别对方的年纪。
很快孙刚就不需要猜测酒馆的主人到底是谁了,因为一个长的面貌清秀的少年正用一条黑色的长棍,长棍的两端挑着的就是刚刚挖出的两小包地蜜转过了街角。
见到被踹开的大门,少年的身体一震,咬了咬嘴角,最终还是一步一步的走了过来。
几个大汉正在大马金刀的坐在大厅当中,也幸亏这个酒馆虽然破败,总算也还有半坛的麦酒。
酒体是最便宜的买酒,这种麦酒放置一年以上就会败坏发酸,这半坛酒至少是放了半年以上,已经有了几分酸苦的味道,就是这样,五名大汉也是争先把面前的酒碗填满,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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